会员书架
首页 > 末世领主:开局十阶兵种 > 第三十八章 强盗苏夜,肉疼的伏尔甘

第三十八章 强盗苏夜,肉疼的伏尔甘(第1/2页)

目录 加书签
    “所以,你们也不知道最后泰坦去了什么地方?”苏夜皱着眉问道。

    伏尔甘点点头:“是的,托尔来历神秘,从未跟我们说起他部落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苏夜无奈耸耸肩,好吧,看来故事仅仅只是故事,想要找到泰坦的踪迹,谈何容易?

    见到苏夜有些失落的样子,伏尔甘歪着头想了想,随即道:“我虽然不知道最后托尔去了哪里,但我还记得,我爷爷跟我说过托尔被发现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这话一出,苏夜来劲了,忙问在那里。

    “圣山,我们矮人世界的圣山附近。”伏尔甘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圣山?”

    苏夜心中默默记下这个名字,若是以后有机会,他一定要去圣山看看。

    说不定还真能找到泰坦的踪迹。

    当然,现在就算了,现在的苏夜,实力还太弱太弱,即便是侥幸可以见到泰坦,怕也提不起对方的丝毫兴趣。

    还是猥琐发育一波吧!

    听完了关于泰坦托尔的故事,苏夜便继续打量起伏尔甘的锻造铺来。

    忽然,他在左侧的成品架上,看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是一套战甲。

    由不知名金属打造而成,看样式,应该是人类的战甲。

    苏夜丢出一个探测技能,战甲的介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。

    天麟甲:由玄铁添加火晶石打造出来的铠甲,具有极强的防御力,可抵挡住八阶以下兵种的任意攻击。

    见到天麟甲的介绍,苏夜眼前一亮。

    这东西比自己身上穿的藤甲要好数倍啊!

    有点眼热。

    “这东西,我要了。”

    苏夜取下天麟甲,冲着伏尔甘道。

    伏尔甘脸色一滞,瞬间明白了苏夜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这是天麟甲,我三年前的作品,防御力不错,苏领主要是喜欢,就拿去吧!”伏尔甘道。

    现在的他,表面上看着豁达,但在心底深处,却一阵肉疼。

    天麟甲是他打造的没错,里面还添加了珍贵的火晶石,珍贵非凡。

    而伏尔甘原本的打算,是带着天麟甲去参加十年一次的矮人锻造师大会。

    那是所有矮人都十分向往的盛会。

    将自己的得意作品摆上展台,不正是证明自己实力的最好办法吗?

    可苏夜...

    苏夜倒没想这么多,直接将天麟甲丢进了领主空间。

    开玩笑,现在整个战锤部落都是他的下属领地,想要什么,伏尔甘还敢拒绝不成?

    而这种强盗般的行为落到伊芙,苏茜儿和林妍兮眼中,让三人有些无语。

    反观苏夜,却是没事人一般,甚至还把伏尔甘叫到一边,让他给自己的武器也安排一下。

    天麟甲都有了,难不成苏夜还要再拿着武器精铁长剑吗?

    那不符合他的身份啊!

    所以...

    听完苏夜的要求,伏尔甘差点喷出一口老血,迟疑了好一会儿才道:“苏领主,我这里暂时没有适合您的武器,不过您需要的话,我可以为您打造。”

    苏夜闻言,打了个响指,他要的就是伏尔甘这句话。

    “那好,给我打造一把长剑,还有她们三个的防具,武器,都交给你了,给你三天时间,能做到吗?”

    伏尔甘无语,靠靠靠。

    特么就不能要点脸?

    “苏领主,四套防具和武器,若是都要我亲自赶工的话,三天怕是不够。”伏尔甘道。

    “那就五天。”苏夜说道。

    伏尔甘苦涩点点头,接下了这个毫无报酬的单子。

    接着,苏夜便带着三女在战锤部落转了一圈,带着伏尔甘已经为他们打包好的资源,骑着炽烈和寒冰,离开了战锤部落。

    并且苏夜还交代了,五天内,他暂时不收取战锤部落任何资源,五天后,让伏尔甘将打造好的装备,亲自送到星域领地。

    然后,苏夜等人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伏尔甘回到领主大厅,想哭的心都有了。

    果然,下属领地都是毫无尊严的。

    “强盗,简直就是强盗...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一边,苏夜带着大部队回到星域领地后,已经是傍晚时分。

    太阳即将从西边落下,云层遮住了它半张脸,散射出血一般的赤红。

    回到领地后,苏夜二话不说,直接将半人马训练至二十头,随后派往半人马秘境。

    别一个疏忽,又被别人惦记上了。

    这一次将战锤部落收入麾下,苏夜强行获取了一批资源。

    现在,领地资源如下:

    【领主大厅】

    领主:苏夜

    等级:3

    联盟:无

    下属领地:战锤部落

    建筑:32/50

    兵种:巨龙【十阶】,半人马【四阶】,刀锋蜘蛛【四阶】,哥布林【一阶】

    人口:82/500

    木材:1686万

    石材:1631万

加入书签

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》》

目录 加书签
返回顶部